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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为什么锦苑这么多年都没有业主委员会呢?

发表于2015-11-03
标签:物业管理 房屋面积 建筑面积 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 
新近出台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九条规定:“物业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业主人数占总人数过半数的,应及时组织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双二分之一”的原则,组建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是必须半数以上的房屋面积交付及半数以上的业主都已入住。大家知道,业主委员会只是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一个主体,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组建有法定的程序。它是基于物权产生的,是行使物权权能的表现。
发表于2015-11-03

锦苑这么多年了,居然还没有业委会?

发表于2015-11-03

有了业主委会员代表大会就可以罢免物业了

发表于2015-11-03

业委会也不是说有就有的

发表于2015-11-05
引用:加班狂人2013在2015-11-03 14:48:50写道:
3楼

有了业主委会员代表大会就可以罢免物业了   

物业其实都一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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