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楼市惊现“拼炒族”

发表于2009-12-30

随着楼市的持续升温,买房投资的人日渐增多。

发表于2009-12-30

我爱我家的一位李姓置业顾问向记者介绍说:“从目前来看,真正达成意向的合伙购房案例不太多,但有逐渐上升的势头。从2009年年初以来,有不少客户来咨询我们合伙买房应该怎么操作,其中绝大部分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为了投资,简言之就是‘炒房’”。

发表于2009-12-30

这类“拼房族”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资金实力不强,但又想在楼市中分得一杯羹。由于房子的总价过高,投资者独自承担太过吃力,加之贷款的利息等现实问题,于是便约亲朋好友合伙买房。

发表于2009-12-30

而二手房的投资者则多选择投资周期短、回报见效快的短线投资。在选择房源时,投资者多倾向于房主急于出手,要求一次性付款的房源,而且最好是免营业税的房源。由于2009年购置二手房交易有相关优惠政策,这也刺激了很多投资者在2009年投资二手房。

发表于2009-12-30
除了购置房产,“拼房族”合伙投资商铺的情况也日渐多了起来。小区底层总价100万~200万元的临街商铺,逐渐受到投资者的青睐。
发表于2009-12-30

合伙炒房虽然投资小、收益大,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买房合伙人之间在购房前应签订书面协议,一旦今后出现纠纷,才能有据可依。

发表于2009-12-30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俞智渊律师认为,合伙人之间在购房前最好把“丑话说在前面”,做好约定。

发表于2009-12-30

比如,出资比例,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约定房屋按份共有;还贷方式,约定由谁向银行还贷,再约定具体结算方式,如果当事人中有已婚的,投资又涉及银行按揭,最好注明配偶的债权关系;处分房屋的条件,一旦当事人在外出现债务纠纷,情况严重到法院要查封其名下房产,合伙购买的房产该如何处理等,都应在协议中做出约定。

发表于2009-12-30
发表于2009-12-30

“拼房族”凸现地产泡沫

在房地产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的陈先生,听到“拼房族”这一新名词后表示,房地产行业现在的泡沫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