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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华鼎内部销售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一房两卖,损害普通购房者利益

发表于2017-02-23
标签:华鼎内部销售人员 房屋更名 利益 销售 购房者 



本人于2017年1月下旬经扬州善德地产作为中介与华鼎星城业主房强达成购买17#楼1002号房的协议并交纳10万元定金,此房为华鼎内部购房,可以更名,合同约定由房强负责办理房屋更名事宜。但由于华鼎星城春节后房价上涨,有新买主出现,房强爱人敏璇利用自己作为华鼎星城销售顾问的职务之便一房两卖,造成违约,还不同意赔偿。房产公司销售顾问利用职务之便一房两卖,尚失诚信的行为,严重损害普通市民权益,有违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恒能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扬州本土三强联合打造的企业,是不是真的是店大欺客啊!
发表于2017-03-10

后来怎么解决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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