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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万科:你可以不退房,但应该补差价

发表于2014-06-09
标签:合同 万科 业主 降价 退房 

我想对万科说:
一、你首开楼市降价先河,实践了你的拐点论,应该为你叫好;
二、既于年初提出拐点论,今年中开盘时的价格就应该一步到位,先高后低,犯了商家大忌,又坏了自己的声誉与信誉,这是对股市中的你的股东不负责;
三、你必须注意,先买你房的业主都是出于刚性需求的真买主,在市道萧条的现在,你更应该珍惜这些客户。他们现在其实要求的是公平的价格,得不到你的同意才不得已提出退房,你不可下坡下驴,故意逮住“退房”两字、祭出合约与法律、乘机堵住业主的退路,——你这样的待客之道,老来的、新来的客户都会被你气走,那个“该来的没来、不该走的倒走了”的寓言,你应该知道结局;
四、才签合同不久,房子还没交付还没用,就因你的降价促销而缩水,你不可推卸责任而说是“市场”的缘故,同一楼盘降价与市场跌价是两回事儿,你应该对你的降低行为负责。那些帮你劝说业主要“按合同与法律规定接受市场波动、应该做好新时代楼市里的黄盖”的官员与专家,他不会被骂死,但你还是跑不了;
五、你的降价措施非常笨,好不容易赢得的老客户都让你得罪完了,而新业主也未必买你的账,看看你降价以来的效果,你应该明白这一点。
我给你支一招:你首先要确定你的降价总额度,比如三亿元;比如这一楼盘总可售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比如降价前已预售25%。你不能把这三亿元全给后面75%的新业主,也就是说,你不能降价(30000/10*75%=)4000元,而应该降价(30000*75%/10*75%=)3000元,这样,将三亿元的降价额度在新老业主之间进行分配:老业主每平方米退差价3000元,用掉降价总额度(30000*25%=)7500万元,新业主按降价后的新价购买,用掉降价总额度(30000*75%=)22500万元。这样,新老业主皆大欢喜,而且欢迎并感谢你的降价促销。如果你的派头再大一点,可以宣布,凡本楼盘竣工交付前如再有降价的,已买的业主都能得到降价差价的补偿!这样的算术题相信你能做;
六、对于未付清首付款或未办妥按揭的老业主,你可以告诉他完成合同规定的程序后才可以返还差价,这样,那些付了定金或预定的客户就会成为你楼盘的真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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