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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日话题】06.03今年居民医保参保日期即将截止,错过医药费要自掏腰包?

发表于2015-06-03

背景2015年度社区居民医保参保工作于4月初启动,市区(不含江都区)201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集中缴费时间将持续到2015年6月20日。离截止时间还有17天,如果错过后时间,或许你今后的医药费得自己掏了。还没办理的要抓紧时间了!

 

 

详情由于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每年集中进行,2015年度社区居民医保参保工作于4月份启动,市区(不含江都区)201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集中缴费时间持续到2015年6月20日。如果在6月20日前没有缴费,市民今后的医药费或许就要自己掏了,无法享受相关待遇。

相较于去年,今年的参保流程及缴费标准没有变化。即:新申请居民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籍所属社区办理申请、登记后,与已参保居民一样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前往就近的江苏银行扬州分行营业网点缴纳保费。在此期间出生的新生儿可前往户籍所属社区办理当年度及新年度居民医保申请、登记手续。

 

 

 

 

 

说明 三类人员错过时间可补缴
据了解,从今年7月1日起,因户籍新增、户籍新迁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缴费确有困难、错过集中缴费时间而补缴的,只要符合参保条件,均可在集中缴费时间以外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及缴费流程参照新参保居民执行。

 

 

缴费标准今年缴费标准仍然按照老年居民个人缴300元,一般居民个人缴400元,少儿及新生儿个人缴80元的标准执行。持有有效的《扬州市居民生活保障救助证》的参保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1级或2级)的参保居民以及《特困职工证》的参保居民个人不缴费,但须在首次参保时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属社区登记,参保后将逐年比对证件有效性。

 

 

待遇 在门诊统筹方面,在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就诊,一个医保年度内100元-500元之间医保规定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50%(在院端直接刷卡结算)。

门诊特殊病种方面,一类(恶性肿瘤须放化疗、血透、血友病、肾器官移植);二类(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起付标准统一为500元,一类门特费用结算类同住院;二类门特在医保规定范围内费用报销70%,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补助限额为2500元。

在住院方面,一个医保年度内,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医保规定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0%,10万元以上至支付限额医保规定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5%。   

目前,居民医保支付限额为18万元。一级、二级、三级和转外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50元、300元、600元和800元。其中,参保在校学生,少儿、新生儿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统一为150元。

在居病保险方面,一个医保年度内,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含转外住院)和一类门特发生的合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超过1.5万元的可以享受居病保险待遇。具体为:1.5万-6万(含)报销50%,6万-10万(含)报销55%,10万-15万(含)报销60%,15万以上报销65%(一类门特患者15万以上报销70%)。

 

 

小编观点

现在我们国家在社保方面的政策越来越完善,覆盖面也越来越广,但是政策中一些细节方面还存在问题,是不是可以更加灵活一点?另外区域统筹也是一个问题,每次扬州颁布什么政策的时候,总会强调“市区(不含江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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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15年6月3日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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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6-03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算是对医保政策的完善吧

发表于2015-06-03

居民医保政策是实现全民医保的必然

发表于2015-06-03

这个什么意思啊?难道月底不去办以后就办不起来了?

发表于2015-06-03

报销的政策还是不错的

发表于2015-06-03

每次看到那个“市区(不含江都区)”的时候就觉得好讽刺啊

发表于2015-06-03

我奶奶就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去年开的刀,报销了一半,再加上大病又报销了一点,家里基本上没花什么钱!这点还是值得肯定的

发表于2015-06-03

为什么一定要有截止日期呢,搞不懂

发表于2015-06-03

城镇居民医保搞得还是不错的

发表于2015-06-03

参保的主要是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老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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