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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最新】自助银行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转)

发表于2010-01-11
广受市民关注的“1.07”杀人抢劫案经我市GA机关全力侦查已成功告破。今天下午3点,维扬区GA分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此案的侦破情况作了简要介绍。

案情回顾:

2010年1月7日晚7时20分,受害人万某(女,44岁,仪征市人)在扬子江北路与四望亭路交叉口西南角的银行自动取款机取款时,遭一名犯罪嫌疑人持刀抢劫,万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侦破:

经过警方现场侦查、走访,迅速明确了犯罪嫌疑人为一名青年男子,身高1.75米左右、体态较壮,作案时身穿一件红色戴帽羽绒服,戴口罩,抢得受害人女士拎包一只,内有受害人刚取的现金2000元及其他物品,现场遗留作案工具厨师刀一把,嫌疑人作案后、将红色羽绒服、口罩丢弃于现场附近,穿一件灰色羊毛衫拦乘一辆蓝色出租车沿扬子江北路向南逃跑,警方迅速在全城布控查缉,并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排查。

经调查,当晚10时许,警方发现现场遗留的作案工具厨师刀在扬州市区仅有沃尔玛超市销售,侦查人员随即查阅了超市近期的销售记录,从大量的销售记录中终于发现了当天中午1点多钟有人购买了这种厨师刀。经调阅超市监控录像,发现购买此刀的人为一名男子,体貌特征与嫌疑人相似,并截取了该名男子的照片,该男子所穿的上衣就是红色羽绒服,为本案的成功侦破获得了第一线索。

8日下午4时警察又得到了一条重要线索,犯罪嫌疑人于7日下午6时许,先后两次到案发现场熟悉情况,伺机作案。通过进一步调查,警方锁定了该男子的真实身份,犯罪嫌疑人陈某(男,27岁,宝应人)。

犯罪嫌疑人身份明确后,指挥部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赴宝应实施抓捕。经过近10小时紧张工作,于9日7时50分在宝应经济开发区施庄小区五支巷33号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成功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交代了其于7日上午从宝应窜至扬州实施作案的过程。至此,“2010.1.07”杀人抢劫案成功告破。

警方提醒:

时值年终岁末,现金流动较大,历来是案件高发时段,GA机关已经在全市范围内部部署进一步加大打击防范力度,全力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稳定,同时,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市民在提取现金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女同志不要单独取款,取款时最好有人陪同;

二、在取款时,要提高警惕,注意周围有无可疑人员;

三、如确需提取大量现金,可以向GA机关提出申请护送。
发表于201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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